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江西有机中药材产业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有机中药材产业建设,大力推行中药材的原生态种植是基础。自古中药材主要来源于森林原野,林下仿野生种植的森林药材健康环保、质量好、农药化肥残留少,是有机中药材的重要补充。近年来,省林业局高度重视森林药材种植产业发展,科学推进林下中药材仿野生种植,不断助力推进有机中药材产业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森林药材种植面积不断扩大。2017年9月,省林业局印发《江西省森林药材资源培育规划(2017-2020年)》,指导全省森林药材资源培育产业有序发展。同年12月,争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行动计划》,重点推进森林药材等六大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同时,积极细化完善产业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森林药材产业发展的通知》,明确42个重点发展的森林药材品种、财政资金补助标准等措施。从2018年起,省财政增加林下经济补助资金发展森林药材产业,截止目前,用于支持森林药材产业发展的资金累计已达约1.5亿元。在提前下达的2020年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中,安排森林药材专项资金6019万元,进一步调动了经营主体种植和发展森林药材的积极性。据初步统计,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全省新增森林药材种植面积66.56万亩,为有机中药材产业建设打下了坚实的资源和物质基础。
二、强化技术规程制修订力度,药材道地品质标准进一步提高。我们高度重视森林药材育种、栽培、管护等各生产关键节点技术规程的制定与修订工作,积极打造森林药材技术标准。近年来,先后组织江西农大、江西省林业科学院等单位完成了《栀子规范化种植技术规程》《芳樟扦插采穗圃营建技术规程》《广东紫珠药材培育技术规程》《平卧菊三七林下种植技术规程》等12项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特别是2017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行动计划》以来,为着力补强当前我省森林药材技术规程缺乏的突出短板,切实增强森林药材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我们进一步加快森林药材技术规程制修订工作,2018-2019年已向省质监局推荐立项《叶用杜仲栽培技术规程》等技术规程21项,涉及铁皮石斛、杜仲、粉防己、覆盆子、多花黄精等10多个品种,并对标准起草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2019年3月,我们印发《全省森林药材验收技术导引》,明确42个重点发展森林药材品种的种植技术标准,引导森林药材种植标准进一步提升。
三、积极推进产销对接和服务业发展,三产融合体系进一步形成。近年来,我们围绕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启动了林业要素交易平台建设,将森林药材列入交易品种。目前,正与南城县政府洽谈合作建设森林药材交易平台,建立溯源、检测、仓储于一体的森林药材供应链体系,引导、帮助产业主体及时挂牌道地药材,促进产销对接,扩大江西森林药材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各地在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方面积极开展探索,逐步打造以“森林药材”为支撑的健康旅游服务产业。如,上饶北武夷山、怀玉山、大茅山等野生中药材集中区以及横峰药之源为代表的森林药材示范基地,配套建设了旅游公路、游步道、体验区、科普园等旅游基础设施,积极发展森林药材观赏科普游。又比如,宜春铜鼓茶山林场依托当地野生红豆杉群落、自然景观以及长寿文化,着力打造茶山红豆杉景区暨森林小镇,成为享誉国内外的“长寿村”和长株潭重要旅游目的地,每年接待游客超30万人次,森林药材三产融合度进一步加深。
四、强化药材骨干基地示范带动,药材种植规模化程度进一步提升。2018年起,省林业局启动森林药材骨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省内主要森林药材生产区域选择一批规模适度、基础较好的国有林场或农民合作社,围绕我省道地、特色森林药材,通过推广良种良法技术,建成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化”科技基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目前,我局已立项32项森林药材骨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涉及枳壳、吴茱萸、栀子等20个品种,规模超过6000亩,覆盖所有设区市,并创建了依托中药材种植为业务基础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家,这些示范基地的建立有力推动了森林药材种植朝规模化发展。全省现从事森林药材种植的经营主体达16700个,其中企业319个、专业合作社421个、种植大户730个,仅2019年新增1000亩以上的基地就31个。森林药材种植森林药材已由“一般农户”向“种植大户”和大型中药材种植公司集中,产业规模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江西有机中药材产业建设的建议,对于加快江西省森林药材产业发展,助推江西有机中药材产业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研究,切实抓好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好森林药材种植资金扶持政策。进一步引导森林药材产业发展向有机中药材建设迈进,鼓励各地加大投资力度,大力发展特色有机中药材,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不断扩大我省有机中药材规模。二是进一步强化森林药材种植的质量要求。对标有机中药材品质质量要求,积极调整完善森林药材发展相关政策要求,要求确保森林药材质量,进一步规范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使用管理,森林药材产业发展中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或者超过标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三是加大森林药材相关标准制修订力度,健全标准体系,依托项目加强相关标准宣传贯彻,进一步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四是进一步提高森林药材种植规模化程度。继续在全省布局建立一批森林药材骨干示范基地,继续支持基础好、有条件的森林药材示范基地申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通过高标准、成规模的示范基地的创建评选,积极引导森林药材种植由“一般农户”向“种植大户”和大型中药材种植公司集中,推进规模化种植。五是推进林业要素交易平台正式运营,有序推进森林药材等林产品线上交易、线下交割、合作仓储、林融融合,建立供应链服务体系,提供仓单质押和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要素资源流动,实现资源变资本。
衷心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西省林业局
2020年7月27日
